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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工银增利分级债券A (16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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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增利分级债券A164813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03-06     基金规模:0.40亿份     基金经理: 江明波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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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原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7日止,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2016年3月8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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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工银增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工银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48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内,增利A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业
务,增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在分级运作
期结束后的次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工银
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74,042,730.3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4-09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增A 工银增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813 1501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0,170,034.14份 743,872,696.17份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工银增利债券
场内简称 工银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4812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3,639,435.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03-29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满足增利 A
份额持有人的稳健收益及流动性需求,同时满足增利
B 份额持有人在承担适当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多收
益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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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等
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
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
在本基金成立当年,上述“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
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后的每个自然
年,“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
款基准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
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等
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
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
在本基金成立当年,上述“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
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后的每个自然
年,“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
款基准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
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信息披露负责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第4页共47页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转型前 转型后
本期已实现收益 3,379,907.39 6,843,972.78
本期利润 -593,712.42 4,570,973.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09 0.011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7% 1.0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转型前 转型后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68 0.204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4,042,730.31 326,720,515.1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1.01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转型起始日为2016年3月8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
3.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前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
0.17% 0.08% 0.31% 0.03% -0.14% 0.05%

过去三个
0.34% 0.09% 0.99% 0.02% -0.65% 0.07%

过去六个
2.24% 0.10% 2.20% 0.02% 0.04% 0.08%

过去一年 4.51% 0.65% 4.75% 0.02% -0.24%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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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 21.22% 0.70% 16.77% 0.02% 4.45% 0.68%

注:转型前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转型前报告截止日为2016年3月7日。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债项评级在AA+和 AA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债券以及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后,现金及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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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后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
0.20% 0.04% 0.35% 0.01% -0.15% 0.03%

过去三个
0.50% 0.04% 1.06% 0.01% -0.56% 0.03%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00% 0.05% 1.34% 0.01% -0.34% 0.04%
至今
注: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8日。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年3月7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
第7页共47页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债项评级在AA+和 AA 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债券以及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后,现金及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83只公募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第8页共47页
资基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4800亿元人民币。
第9页共47页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说明
(助理)期限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曾任鹏华基金普天债
券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负责人;2004年
6月至2006年12月,
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
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
合基金经理;
2006年加入工银瑞
信,现任副总经理,
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2013年 2011年起担任全国
江明波 本基金的 - 16
3月6日 社保组合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2008年4月14日至
今,担任工银添利基
金基金经理;
2011年2月10日至
今,担任工银四季收
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3月
6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基
金(自2016年3月
8日起,变更为工银
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
注:
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第10页共47页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说明
(助理)期限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曾任鹏华基金普天债
券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负责人;2004年
6月至2006年12月,
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
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
合基金经理;
2006年加入工银瑞
信,现任副总经理,
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2016年 2011年起担任全国
江明波 本基金的 - 16
3月8日 社保组合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2008年4月14日至
今,担任工银添利基
金基金经理;
2011年2月10日至
今,担任工银四季收
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3月
6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基
金(自2016年3月
8日起,变更为工银
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
注:
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第11页共47页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9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债券市场大幅波动,总体仍维持在牛市格局当中。10年金融债先下后上再下,一月份先是受到汇率贬值、股票市场大幅下跌等的影响,收益率快速下行,10年国开债向下突破3.0%,收益率均到达上半年最低点,而后受到天量信贷投放的信息的刺激,收益率大幅反弹,并在4月份短短两周内大幅上行超过30BP,到达上半年最高点,5、6月份则大幅下行超过40BP,10年国债收益率变化幅度要小很多,以2.9%为中轴上下波动,最低到2.7%,最高到3.0%,短端利率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信用利差则有所放大。
二季度收益率的大幅波动主要来自于央企违约所带来的流动性冲击,4月11日,中铁物资公告168亿债务融资工具集体暂停交易,导致市场风险偏好急剧降低,机构纷纷赎回债券基金,为了应对赎回压力,基金被迫减持流动性好的利率债,导致中长期金融债在短短的两周内收益率上升超过30BP,出现了自钱荒以来所罕见的流动性冲击。但债券基本面没有任何的恶化,甚至
第12页共47页
于还出现了有利的变化,在新增资金的涌入下,收益率迅速见顶并且缓慢回落,并在基本面数据的支持下,6月份收益率出现了快速回落。
本基金在上半年持有部分中长期利率债,减持中低等级信用债,增持高等级信用债。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转型前净值增长率为2.24%,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20%;转型后净值增长率为1.00%,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债券牛市没有结束,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以及货币政策将进一步支持债券牛市。
从全球范围看,经济仍在缓慢复苏当中,美国的复苏也非常脆弱,6月底的英国脱欧事件将继续发酵并对全球经济增长带来更大不确定性。中国今年以来的经济的企稳靠的就是基建和房地产投资,民间投资出现了近十年来最大的萎缩,而在房地产大周期见顶的背景下,短期的销售好转也即将见顶,尤其在今年销售增速大幅高于长期趋势的情况下,未来房地产销售增速面临极大的下行压力,一旦房地产销售转差,而制造业投资没有起色的情况下,单独靠基建投资显然无法支撑经济的下行,未来经济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而以CPI为代表的通胀水平,在食品涨幅减缓的情况下,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小。为了抑制整体社会加杠杆的冲动,央行一直将短端利率水平维持在一个相对于经济增长和通胀更高的水平上,即使维持中性的货币政策,未来这一短端利率水平也必将随着经济增长和通胀的回落而进一步下行,债券市场有望迎来政策利率主动下调所带来的债券牛市下半场。在类属配置方面,利率债券是当前较有价值的品种,原因在于随着经济的进一步下行,信用违约事件更加频发,目前的信用利差已经接近历史最低水平,无法充分补偿利率风险,而中国的利率债券水平远高于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水平,未来仍有很大的下行空间。
本基金将择机增持中长期利率债,拉长组合久期。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
第13页共47页
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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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6.1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3月7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报告期初至转型前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882,412.87 22,732,461.19
结算备付金 7,251,081.23 57,147,553.11
存出保证金 95,137.25 188,523.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93,154,082.65 912,856,720.4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93,154,082.65 912,856,720.4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97,750.00 14,599,050.03
应收利息 14,225,811.80 13,883,260.5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24,606,275.80 1,021,407,568.63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报告期初至转型前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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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000,000.00 214,999,54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0,502,021.51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4,393.09 466,154.99
应付托管费 29,826.59 133,187.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3,857.12 17,045.52
应付交易费用 2,913.90 10,372.4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44,972.3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22,554.79 344,462.00
负债合计 50,563,545.49 236,517,760.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97,771,286.56 605,687,645.08
未分配利润 176,271,443.75 179,202,162.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4,042,730.31 784,889,807.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24,606,275.80 1,021,407,568.63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
2、报告截止日2016年3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为774,042,730.31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元,份额总额为30,170,034.14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元,份额总额为743,872,696.17份。
3、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转型前基金合同终止日)。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6年1月1日至 2015年1月1日至
2016年3月7日 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1,404,151.01 43,510,532.24
1.利息收入 5,879,226.69 42,127,259.3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2,726.98 282,953.68
债券利息收入 5,806,499.71 41,838,083.4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6,222.22
其他利息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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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501,455.87 95,781,967.70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016,617.3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01,455.87 88,455,574.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309,775.9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3,973,619.81 -94,462,502.24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 63,807.46
填列)
减:二、费用 1,997,863.43 25,301,726.72
1.管理人报酬 1,004,430.70 2,834,422.23
2.托管费 286,980.20 809,834.91
3.销售服务费 36,886.09 171,671.35
4.交易费用 1,666.18 214,091.45
5.利息支出 576,423.61 21,024,298.1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76,423.61 21,024,298.14
6.其他费用 91,476.65 247,408.6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593,712.42 18,208,805.5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593,712.42 18,208,805.52
”号填列)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605,687,645.08 179,202,162.60 784,889,807.68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593,712.42 -593,712.42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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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7,916,358.52 -2,337,006.43 -10,253,364.95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7,916,358.52 -2,337,006.43 -10,253,364.9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597,771,286.56 176,271,443.75 774,042,730.31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644,617,547.09 158,843,839.00 803,461,386.09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18,208,805.52 18,208,805.52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2,945,265.81 -5,897,979.70 -28,843,245.51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5,256.83 25,678.38 130,935.21
2.基金赎回款 -23,050,522.64 -5,923,658.08 -28,974,180.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621,672,281.28 171,154,664.82 792,826,946.10
金净值)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朱碧艳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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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4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71,428,004.2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按照不同流动性、预期收益和风险特征分为两类基金份额,一类份额为每6个月开放一次,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较低的平稳收益型份额(简称“增利A”),另一类份额为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较高的积极进取型份额(简称“增利B”)。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3年内,对增利A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3年内,增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与增利A的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但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内满36个月之日,即第6个增利A的申购开放日增利A不进行折算)。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国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和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二级市场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债项评级在
AA+和AA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债券以及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后,现金及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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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3月7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6.4.6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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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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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
3月7日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004,430.70 2,834,422.23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24,502.23 111,116.42
1
客户维护费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
3月7日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286,980.20 809,8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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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托管费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3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7.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494.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437.73
合计 36,200.16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5.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2,303.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94.87
合计 166,173.31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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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 4,882,412.87 27,171.15 11,563,242.65 36,466.32
有限公司
注:1、本年度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本期)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上年度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上年度可比期间)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期末(2016年3月7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
6.1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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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附注号 转型后至报告期末
资产:
银行存款 10,666,074.79
结算备付金 109,529.53
存出保证金 43,918.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3,868,140.88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53,868,140.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517,884.5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32,624.60
资产总计 371,238,172.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转型后至报告期末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4,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08,003.08
应付赎回款 11,477.4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8,847.91
应付托管费 53,956.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950.0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53,422.59
负债合计 44,517,657.5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49,936,305.56
未分配利润 76,784,209.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6,720,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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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1,238,172.76
注:1、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8日。
2、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1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323,639,435.61份。
3、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3月8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6月30日。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6,077,148.47
1.利息收入 5,311,015.7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8,786.88
债券利息收入 5,262,228.8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24,551.6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024,55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2,272,999.04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580.13
减:二、费用 1,506,174.73
1.管理人报酬 851,694.73
2.托管费 243,341.3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5,388.85
5.利息支出 247,742.2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47,742.22
6.其他费用 158,007.5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570,973.74
第26页共47页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70,973.74
注: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8日。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597,771,286.56 176,271,443.75 774,042,730.31
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 4,570,973.74 4,570,973.74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347,834,981.00 -104,058,207.88 -451,893,188.88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2,724.23 190,998.77 823,723.00
2.基金赎回款(以“- -348,467,705.23 -104,249,206.65 -452,716,911.88
”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 - -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249,936,305.56 76,784,209.61 326,720,515.17
值)
注: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8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朱碧艳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原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基金”)转型而来。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基金按照
第27页共47页
不同流动性、预期收益和风险特征分为两类基金份额,一类份额为每6个月开放一次,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较低的平稳收益性份额(简称“增利A”),另一类份额为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较高的积极进取型份额(简称“增利B”)。根据《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利A和增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发布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年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原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届满即2016年3月7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3月7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A份额和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在管理人完成注册登记信息的变更后,将使用变更后的基金名称和对应的基金代码。自2016年3月8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6]第152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43,895,232.00份基金份额于2016年3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国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和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二级市场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第28页共47页
80%;其中债项评级在AA+和AA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债券以及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持有现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5%。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第29页共47页
6.4.6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第30页共47页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851,694.7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1,503.50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31页共47页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243,341.34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3销售服务费
无。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2016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66,074.79 28,836.42
注:1、本年度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本期)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第32页共47页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期间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93,154,082.65 96.19
其中:债券 793,154,082.65 96.1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第33页共47页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133,494.10 1.47
7 其他资产 19,318,699.05 2.34
8 合计 824,606,275.80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股票明细。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卖出股票明细。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卖出股票交易。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02,244,595.00 13.2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076,000.00 5.1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076,000.00 5.18
4 企业债券 171,469,476.75 22.1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52,342,000.00 58.44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7,022,010.90 3.4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第34页共47页
10 合计 793,154,082.65 102.4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比例(%)
1 122086 11正泰债 707,490 71,520,164.10 9.24
2 010107 21国债⑺ 623,900 67,381,200.00 8.71
041559038 15苏广电 500,000 50,345,000.00 6.50
3 CP001
011599768 15招轮 400,000 40,160,000.00 5.19
4 SCP002
5 150416 15农发16 400,000 40,076,000.00 5.18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第35页共47页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5,137.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97,75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225,811.8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318,699.05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比例(%)
1 128009 歌尔转债 26,162,594.40 3.38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第36页共47页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53,868,140.88 95.32
其中:债券 353,868,140.88 95.3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775,604.32 2.90
7 其他资产 6,594,427.56 1.78
8 合计 371,238,172.76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转型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股票明细。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卖出股票明细。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卖出股票交易。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比例(%)
第37页共47页
1 国家债券 29,494,458.20 9.0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98,000.00 6.1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98,000.00 6.12
4 企业债券 113,906,682.68 34.8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90,469,000.00 58.30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53,868,140.88 108.31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比例(%)
1 122086 11正泰债 495,890 49,648,506.80 15.20
2 011599819 15云能投 300,000 30,150,000.00 9.23
SCP006
3 011699788 16东航股 300,000 30,000,000.00 9.18
SCP010
4 011699821 16中电投 300,000 29,991,000.00 9.18
SCP005
5 122132 12鹏博债 260,000 26,787,800.00 8.20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第38页共47页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918.3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517,884.5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32,624.60
8 其他 -
9 合计 6,594,427.56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第39页共47页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比例
803 963,938.64 726,719,991.83 93.89% 47,322,738.48 6.11%
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银行托管年金计划投 8,380,168.00 15.01%
资资产(如意养老2号工
银1)
2 富安达基金-广发银行- 6,813,302.00 12.20%
利可6号资产管理计划
3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 6,625,290.00 11.87%

4 中欧盛世-广发银行-中 4,943,636.00 8.85%
欧盛世-利可5号资产管
理计划
5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 3,736,445.00 6.69%
心(有限合伙)-鼎锋另
类策略2期证
6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一组合 2,241,851.00 4.02%
7 太平养老金溢丰债券型养 2,110,527.00 3.78%
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8 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 1,792,092.00 3.21%
企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 1,649,113.00 2.95%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富安达基金-民生银行- 1,197,122.00 2.14%
复熙稳赢1号资产管理计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第40页共47页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4,235,122.85 0.55%
持有本基金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10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50~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比例
974 332,278.68 293,781,212.08 90.77% 29,858,223.53 9.23%
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 6,625,290.00 22.56%

2 富安达基金-广发银行- 4,950,000.00 16.86%
利可6号资产管理计划
3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一组合 2,241,851.00 7.63%
4 太平养老金溢丰债券型养 2,110,527.00 7.19%
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5 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 1,792,092.00 6.10%
企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 1,649,113.00 5.62%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
第41页共47页
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 1,066,119.00 3.63%
司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
8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企 837,986.00 2.85%
业年金计划-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9 袁林 714,083.00 2.43%
10 上海市邮政公司企业年金 702,352.00 2.39%
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209,237.87 0.06%
持有本基金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74,042,730.3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8日)基金份额总额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819,277.59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451,222,572.2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
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3,639,435.61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第42页共47页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30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江明波先生、杜海涛先生、赵紫英女士自2016年1月29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行政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2 - - - - -
第43页共47页
方正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我方协议由研究部和战略发展部存档,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第44页共47页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例 比例
的比例
申万宏源 158,294,591.86 100.00%2,725,000,000.00 100.00% - -
方正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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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我方协议由研究部和战略发展部存档,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例 比例
的比例
申万宏源 57,981,636.54 100.00%1,741,000,000.00 100.00% - -
方正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2016年3月9日发布《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日(即2016年3月7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即2016年3月
7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增利A、增利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名称由“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6年3月29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3月24日发布的《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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