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鸿盛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5523
交易代码 0155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98,424,171.47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
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
析,结合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
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综合运用久期
投资策略 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策略等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具体投资策
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
风险收益特征 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4 年 1 月 1 日 - 2024 年 3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621,491.23
2.本期利润 27,087,981.2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23,072,201.8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2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1.30% 0.05% 1.35% 0.06% -0.05% -0.01%
过去六个月 2.17% 0.05% 2.18% 0.05% -0.01% 0.00%
过去一年 4.05% 0.05% 3.15% 0.05% 0.90% 0.00%
自基金合同 6.24% 0.06% 3.56% 0.05% 2.68% 0.01%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
②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基 金 经 男,中国籍,工程硕
理,固定 士,具有基金从业资
胡中原 收益部总 2022 年 5 月 - 9.7 格。2014 年 7 月加入
经 理 助 10 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理,公司 司,曾任证券交易部
公募业务 债券交易员、投资管
固收投资 理部基金经理助理;
决策委员 2018 年 9 月转入固定
会委员 收益部;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担任华商现金增
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2019 年
3 月 19 日起至今担任
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 10 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担任华商瑞丰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担任华商现
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担任华商稳固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20 年 6 月 8 日起至
今担任华商鸿益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0 年 6 月
19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
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
理;2020 年 9 月 25 日
起至今担任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 月 20 日起至今担
任华商鸿盈 87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3月28日起至
今担任华商鸿源三个
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2 年 5 月
10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
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
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
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国际循环存在干扰。1 季度
经济数据整体表现符合预期,PMI 数据 1 和 2 月数据在 50 荣枯线以下,3 月份 PMI 环比走强回升
至 50.8,显示经济在春节后快速恢复至正常状态。同时稳健的货币政策将继续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合理把握信贷和债券两个最大融资市场的关系,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1 月末宣布调降存款
准备金利率 0.50%,1 季度内 MLF 净投放 1230 亿,OMO 净回笼 19890 亿,季度内 DR001 和 DR007
均价分别为 1.71%和 1.87%,较 2023 年 4 季度均价分别下行 1BP 和 6BP;同时央行积极盘活存量、
提升效能,引导银行合理把控信贷节奏,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主要银行机构顺应融资成本下降趋势,在 1 月纷纷调降存款利率,引导资金成本回落。债市在央行降准、融资成本回落和银行调降存款利率等众多利好推动下,1 季度收益率持续下行。本基金坚持利率债、商金债和同业存单投资策略,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杠杆和久期,努力为客户提供稳健的收益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24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624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1.35%,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05 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788,519,569.11 99.77
其中:债券 2,788,519,569.11 99.7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535,502.39 0.23
8 其他资产 - -
9 合计 2,795,055,071.50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94,973,460.91 117.5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25,629,936.15 71.8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8,013,526.23 4.62
9 其他 195,532,581.97 9.21
10 合计 2,788,519,569.11 131.3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号 例(%)
1 210403 21 农发 03 4,500,000 461,355,410.96 21.73
2 200204 20 国开 04 3,600,000 374,727,540.98 17.65
3 092218002 22 农发清发 02 3,000,000 308,784,098.36 14.54
4 160213 16 国开 13 2,000,000 207,886,666.67 9.79
5 2371430 23 贵州债 51 1,900,000 195,532,581.97 9.2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22 浙商银行绿债 01
1.2023 年 9 月浙商银行因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被国
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罚款 388870.6 元 。
2.2024 年 2 月浙商银行因向小微企业客户转嫁成本,违规要求客户承担抵押评估费;向小微
企业客户转嫁成本,违规要求客户承担抵押登记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罚款 55
万元。
23 徽商银行
1.2023 年 5 月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1.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2.未按规定
开展重新的客户身份识别;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4.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尽职调查;5.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或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不完整;6.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被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罚款 431 万。
2.2023 年 11 月徽商银行因管理不到位,违规向虚假项目提供融资;同业授信管理不审慎;
EAST 系统数据失真;受托支付管理不规范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罚款 395 万。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98,759,758.5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6,313.9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51,901.0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98,424,171.4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类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机构 1 2024-01-01 至 1,998,401,179.06 0.00 0.00 1,998,401,179.06 100.00%
2024-03-31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及以上的情况,由于持有人相对集中,本基金可能面临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延迟或暂停赎回的风险,且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注:序号 1 数据条目中份额占比项由于系统精度限制无法显示完全,具体占比为:99.9988%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