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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博时现金收益货币A (0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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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货币A050003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04-01-16     基金规模:1582.36亿份     基金经理: 魏桢 
基金全称: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服务保障:

100元起购, 单日限额3000万元
定投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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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12 月 5 日证监基金字〔2003〕134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 日)提交的
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
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4 年 5 月 29 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现金收
益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以及调整收益结转方式的公告》,博时现金收益证券
投资基金自 2014 年 6 月 3 日实施基金份额分类以及调整收益结转方式,具体内容请查阅
指定报刊上的各项相关公告。
2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绪言 ................................................................4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 基金份额的分类 .....................................................75
七.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77
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和转换 .............................................77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83
十. 基金的投资 .........................................................83
十一.基金的业绩 ........................................................90
十二.基金的财产 ........................................................91
十三.基金资产计价 ......................................................92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94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5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97
十八.风险揭示 ..........................................................99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101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02
二十一.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1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7
二十三.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11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1
二十五.备查文件 .......................................................121
3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一.绪言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博时现金收益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
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
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博时现金收
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根据最新法律
法规,原基金契约均改称为基金合同,但是在对基金合同的摘
要中仍根据原文摘录
托管协议 指《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协议当事人对其
不时作出的补充及修订
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
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基金
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
最后 1 日
发行公告 指《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证券法》 指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八次会议修订并于 2006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4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10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登记、注册、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
金的登记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
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
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
5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成立日 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成立的日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
日本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销售与服务费 也称为持续营销和服务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
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
等,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
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 包括基金投资所得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
法收入
6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当前累计收益 指投资人交易账户中尚未结转份额的收益
摊余成本法 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
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基金日收益 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基金七日收益率(%) 指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基金账户 指基金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博时开放式基金的
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博时开
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
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自然或无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战争或动乱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
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持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
7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持有股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
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九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
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
投资部、绝对收益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
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
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
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
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
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
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
训管理、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
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
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
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
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
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
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
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
传播、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
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
各类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
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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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
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
理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
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
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
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
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
展研究、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
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
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
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
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
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
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
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
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
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
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
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人数为 527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9%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
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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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
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
事长。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
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1986-1990 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
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 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
位;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 年
1 月至 7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
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
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
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彭磊女士,分别于 1994 年 7 月及 2010 年 7 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
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在不同证券和金融类公
司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拥有相关管理和从业经验。于 2002 年 5 月至 2003 年 10
月兼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于 2002 年 5 月加入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历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业务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总
经理助理。自 2011 年 6 月起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 年 3 月起担
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6 年 4 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教师。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
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
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10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张灏先生,1978 年生,学士。2000 年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获得数学学士学
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 年起,任职于瑞士信贷(CSFB)纽约办公室并加入企业并
购部门担任经理,负责全球电讯及消费零售行业的并购项目;2005 年,加入摩根大通
(JP Morgan)香港办公室担任副总裁,负责大中华区的企业并购项目;2008 年,加入
著名基金公司德劭集团(DE Shaw& Co.)之大中华区私募股权投资部门担任执行董事。
2013 年至今,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
司担任投资总监,并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
共青团总支书记;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
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退休。2008 年 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
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09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3 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兼任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 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 年 12 月参加工
作,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日本中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
财务部经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
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
首席执行官、董事。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
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
11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会会长。2011.11-2015.12,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 上市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
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1956 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
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
主任、书记;1989.09—1991.10 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 50 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
记兼站长,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
1991.10—1995.12 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任华能南
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代码 0037)副董事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
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
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任华能房
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12-2016.8,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
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2016.8-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威华股份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
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
会监事。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
支行及安徽省分行。2000 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
部部长、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 年 4 月
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 年 6 月起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筹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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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
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 3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
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 18 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
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主管 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
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
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
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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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
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 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凯杨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深圳发展银行、博时基金、长城基金工作。
2009 年 1 月再次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
博时理财 30 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副总监、博时外服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15 日—2016 年 7 月 20 日)、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28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裕通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29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2 年 12 月 6 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 26 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5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 29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0 月 23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6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晟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19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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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2015 年 11 月 19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丰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25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和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27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嘉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2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达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3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康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3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15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博时裕腾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18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裕安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5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裕新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裕发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6 日
—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安和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总监兼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
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7 月 25 日至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0 月 22 日至今)、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今)、博时安誉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今)、博时安泰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 4 日至今)、博时安瑞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基
金经理(2016 年 3 月 30 日至今)、博时安怡 6 个月定开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15 日至今)、博时安源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6 月 16 日至今)、
博时裕弘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6 月 17 日至今)、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6 年 6 月 23 日至今)、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15 日至今)、博时裕泉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7 日至今)、博时安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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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29 日至今)、博时裕信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今)、博时裕诚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0 月 31 日至今)、博
时安诚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2016 年 11 月 10 日至今)、博时安康 18 个月定开债
(LOF)基金(2017 年 2 月 17 日至今)、博时合惠货币基金(2017 年 5 月 31 日至
今)的基金经理。
魏桢女士,学士。2004 年起在厦门市商业银行任债券交易组主管。2008 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博时理财 30 天债券基金、博
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博时双月薪定期支
付债券基金、博时裕鹏纯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副
总监兼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LOF)基金(2013 年 8 月 22 日至今)、博时
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4 年 8 月 25 日至今)、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4 年 9 月 22 日至今)、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4 年 9 月 18 日至今)
、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2015 年 5 月 22 日至今)、博时安盈债券基金(2015 年
5 月 22 日至今)、博时保证金货币 ETF 基金(2015 年 6 月 8 日至今)、博时外服货币
基金(2015 年 6 月 19 日至今)、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今)、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05 月 13 日至今)、博时安
润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2016 年 05 月 20 日至今)、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05 月 20 日至今)、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2016 年 5 月 25 日至今)、博时安仁一年定
开债基金(2016 年 06 月 24 日至今)、博时合利货币基金(2016 年 08 月 03 日至今)、
博时安恒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2016 年 09 月 22 日至今)、博时合鑫货币基金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今)、博时安弘一年定开债基金(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今)、
博时聚享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今)、博时合惠货币基金(2017 年 5 月
31 日至今)、博时合晶货币基金(2017 年 8 月 2 日至今)、博时丰庆纯债债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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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2017 年 8 月 23 日至今)、博时兴盛货币市场基金(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今)的基
金经理。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芮颖女士,2004 年 01 月 16 日至 2006 年 7 月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张勇先生,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1994 年至 1998 年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
学位。1998 年至 2001 年继续就读于北京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3 年至 2015 年就读
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金融 MBA 项目,获得香港中文大学 MBA 学位。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 年 12 月至 2006 年 2 月在银华
基金工作,任基金经理助理。2006 年 3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
2007 年 3 月起任研究部研究员兼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8 年 2 月调任特定资
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12 月开始担任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博
时基金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价值组负责人,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成员。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 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
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
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
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 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
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
合(LOF)基金、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
深价值优选混合基金、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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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过钧先生,硕士,CFA。1995 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
行上海分行、美国 Lowes 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
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价
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源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起点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 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
金、德邦基金、上海金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现任董事总经理兼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年金投资
部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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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
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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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
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
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
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
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
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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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
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
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
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
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
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
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
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
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
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
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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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
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
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
在,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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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
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6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
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3位,较上年上升4位;根据2016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
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3位,较上年上升37位。
截至2017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9357.90亿元。2017年1-9月,交
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44.19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
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
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
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
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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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
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
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
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
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
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
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
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19 只。此外,交通银行还
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
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
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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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
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
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
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
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
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
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
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
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
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
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
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
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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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
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
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
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成立日期: 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
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公司电话: 0755-83169999
公司传真: 0755-8319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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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邮编: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 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 陆志俊
电话:
95559
(四)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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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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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25 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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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孔超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联系人: 汤征程
电话: 021-68475521
传真: 021-684764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网址: www.bosc.cn
(1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 杨明生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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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9)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20)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徐伟静
电话: 0532-68629925
传真: 0532-68629939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21)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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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98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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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7)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7-82656704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8)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2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30)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31)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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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常志勇
电话: 0755-25188781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32)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33)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34)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 号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 号
法定代表人: 杲传勇
联系人: 肖 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35)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3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朱珠
电话: 0411-823111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36)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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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 88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李至北
电话: 0451-87792450
传真: 0451-8779268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37)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法定代表人: 甘为民
联系人: 孔文超
电话: 023- 63792212
传真: 023- 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38)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联系人: 董晓岚
电话: 0571-87117617
传真: 0571-87117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527、(0571)96527
网址: http://www.czcb.com.cn
(39)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40)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丽辉
电话: 0311-6780640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35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41)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号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bojx.com
(42)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 宋建明
联系人: 马勋
电话: 0512-52909125
传真: 0512-529091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6-2000
网址: http://www.csrcbank.com
(43)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联系人: 胡健强
电话: 0757-22386489
传真: 0757-22388235
客户服务电话: 0757-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4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东路 10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东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建忠
联系人: 范亮
电话: 023-67637962
客户服务电话: 966866
网址: www.cqrcb.com
(45)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 陆玉根
联系人: 傅巍群
电话: 0512-63969900
36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传真: 0512-639690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068 0512-96068
网址: www.wjrcb.com
(46)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 66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雅清
联系人: 徐晓峰
电话: 0579-83207775
传真: 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1-6668
网址: http://www.jhccb.com.cn
(4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联系人: 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48)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李佳
电话: 010-84596580
传真: 010-84596546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49)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仁法
联系人: 陆建生
电话: 0510-86823403
传真: 0510-86805815
客户服务电话: 0510-96078
网址: http://www.jybank.com.cn/
(50)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 101 号厦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 101 号厦门银行大厦
37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92-5310251
传真: 0592-5061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5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继康
联系人: 王帆
电话: 020-28852675
传真: 020-28852675
客户服务电话: 95313
网址: www.grcbank.com
(5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萍
联系人: 杨琪
电话: 028-85029649
传真: 028-85190961
客户服务电话: 95392
网址: http://www.cdrcb.com/
(5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联系人: 孙琦
电话: 0431-84999543
传真: 0431-849995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http://www.jlbank.com.cn
(5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38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55)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勇
联系人: 李阳
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传真: 0755-82811423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网址: http://www.crbank.com.cn/
(56)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 d 栋
法定代表人: 谭先国
联系人: 武芳
电话: 0531-68978175
传真: 0531-68978176
客户服务电话: 省内 96636、境内 4000096636
网址: http://www.whccb.com、http://www.whccb.com.cn
(57)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 1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滨江中路一段 97 号 26 栋泰和尚渡南充市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 黄光伟
联系人: 李俊辉
电话: 0817-7118079
传真: 0817-7118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96869
网址: http://www.cgnb.cn
(58)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 28 楼 01A 单元和
02A 单元、29 楼 02 单元、30 楼 01 单元、32 楼 01 单元和 01B 单元、33 楼
01 单元和 03 单元、34 楼 01 单元及 35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 30 楼
法定代表人: 欧兆伦
联系人: 张冬
电话: 021-28966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1880 / 8008301880
网址: http://www.citibank.com.cn
(59)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301、1801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301、18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葛甘牛
联系人: 吴欣莹
电话: 021-3896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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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389689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8988
网址: http://www.dbs.com.cn
(60)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林清德
联系人: 郑毓栋
电话: 021-38513988
传真: 021-58769989
客户服务电话: 800-820-8088
网址: https://www.sc.com/cn
(61)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926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62)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法定代表人: 夏 蜀
联系人: 杨翊琳
电话: 0871-63140324
传真: 0871-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33
网址: www.fudian-bank.com
(6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二街 9 号
办公地址: 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二街 9 号无锡农商行资产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任晓平
联系人: 郑博巍
电话: 0510-85062012
传真: 0510-82830557
客户服务电话: 0510-96058
网址: http://www.wrcb.com.cn
(6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 158 号
办公地址: 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福建海峡银行
40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 苏素华
联系人: 吴白玫、张翠娟、黄钰雯
电话: 0591-87332762
传真: 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www.fjhxbank.com
(65)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 1363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 1363 号
法定代表人: 俞俊海
联系人: 孟建潮
电话: 0575-84788101
传真: 0575-84788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96
网址: http://www.borf.cn
(6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尹伶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6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6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41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69)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1501-1504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 陈洪生
联系人: 徐明静
电话: 0592-3122716
传真: 0592-80607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8-0808
网址: www.xds.com.cn
(7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 78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 9 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 11 楼 E 座
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联系人: 詹涤非
电话: 025-56663409
传真: 025-56663409
客户服务电话: 025-56663409
网址: www.huilinbd.com
(71)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荻
联系人: 方凯鑫
电话: 0851-88405606
传真: 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 0851-88235678
网址: www.urainf.com
(7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73)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42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7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7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7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7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7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43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7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焦琳
电话: 010--62020088-8288
传真: 010—62020088-880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http://www.myfund.com
(8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7755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81)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 1 幢 1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 1 幢 11 层
法定代表人: 路瑶
联系人: 朱剑林
电话: 010-59539866
传真: 010-59539866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4008888160,010-65807110
网址: http://www.cifcofund.com/
(8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 拱墅区登云路 55 号(锦昌大厦)1 号楼金观诚营业大厅
法定代表人: 陈峥
联系人: 周立枫
电话: 0571-88337598
传真: 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0058
网址: http://www.jincheng-fund.com/
(8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10 单元
44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84)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人: 高雪超
电话: 010-62062880
传真: 010-82057741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8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联系人: 田磊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8067525
网址: www.5irich.com
(8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 于海锋
联系人: 邓鹏
电话: 028-66980977
传真: 028-82000996-805
客户服务电话: 028-84252474
网址: www.puyifund.cn
(8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45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8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联系人: 喻明明
电话: 025-66996699-884131
传真: 025-66996699-884131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8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 李艳
电话: 010-59497361
传真: 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9-8888
网址: www.zscffund.com
(9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昌庆
联系人: 罗细安
电话: 010-67000988
传真: 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91)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18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1808
法定代表人: 曾革
联系人: 鄢萌莎
电话: 0755-33376922
传真: 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600
网址: www.tenyuanfund.com
(9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 马刚
联系人: 杨徐霆
46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电话: 021-60818249
传真: 021-60818280
客户服务电话: 95156
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9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86-8868
网址: http://www.chtfund.com
(94)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
楼 A 栋 2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 2405
法定代表人: 华建强
联系人: 马文静
电话: 0755-23919681
传真: 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55-811
网址: www.yitfund.com
(9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丁向坤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96)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 8 楼 A-1(811-812)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 155 号南山 1910 小区 A3-1
法定代表人: 苗宏升
联系人: 胡碧萱
电话: 0411-66889888
传真: 0411-66889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0-3688
网址: www.fundying.com
(97)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证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 徐长征
电话: 010-58170900
传真: 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
(9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5 号楼 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9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100)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303
法定代表人: 王岩
联系人: 周君
电话: 010-53570568
传真: 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10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 6 号 卓明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 杨继峰
联系人: 叶航
电话: 010-65166112
传真: 010-651660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48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网址: http://www.zhixin-inv.com
(10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惠
联系人: 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传真: 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103)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6 层 6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 王英俊
电话: 400-623-6060
传真: 010-820558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3-6060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10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联系人: 郭宝亮
电话: 010-59287061
传真: 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1-0889
网址: www.gomefund.com
(105)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北礼士路甲 129 号
法定代表人: 徐福星
联系人: 陈莹莹
电话: 010-68998820-8306
传真: 010-8838155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030
网址: www.bzfunds.com
(106)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 2202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振
联系人: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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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电话: 65181028
传真: 65174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7-8855
网址: www.kingstartimes.com
(10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10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6888 22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10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联系人: 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
传真: 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1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卓
联系人: 张晓辉
电话: 0411-88891212-327
传真: 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11-999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11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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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层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联系人: 黄敏儿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 021-333238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12)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87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 B 座 501
法定代表人: 李雪松
联系人: 马镜
电话: 010-85264505
传真: 010-85264522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264528
网址: http://www.kunyuanfund.com
(113)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联系人: 季长军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114)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商业楼 2107 室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商业楼 2107 室
法定代表人: 陆雯
联系人: 胡聪
电话: 13879129841
客户服务电话: 0791-86692560
网址: www.jxzrzg.com.cn
(115)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1 幢 B 座 812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碧波路 690 号 4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 廖冰
联系人: 李翔
电话: 021-80234888
传真: 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9-1888
网址: http://www.998fund.com/
51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16)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88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乙一号航星园一号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 郭军爱
联系人: 刘兰
电话: 010-84259208
传真: 010-842592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8-8848
网址: 1314fund.com
(11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 董浩
联系人: 于婷婷
电话: 010-56409010
传真: 010-565806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8-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11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联系人: 陈勇军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1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2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52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2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02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02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 董亚芳
电话: 0371-85518391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 400-360-0000
网址: www.nicaifu.com
(12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联系人: 孙雯
电话: 010-59336533
传真: 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123)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111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安联大厦 715
法定代表人: 许现良
联系人: 张苗苗
电话: 15110085067
传真: 010-877232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0-0882
网址: www.lanmao.com
(12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总部 A 座 4 层 A428 室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徐伯宇
电话: 400-098-8511
传真: 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816
网址: http://jr.jd.com/
(125)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B
法定代表人: 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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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联系人: 李丹
电话: 010-56176115
传真: 010-56176117
客户服务电话: 010-56176115
网址: www.bjdyfund.com
(12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 卜勇
电话: 0411-39027800
传真: 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yibaijin.com/
(12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 赖任军
联系人: 张烨
电话: 0755-66892301
传真: 0755-668923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50-0888
网址: www.jfzinv.com
(12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129)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 高锋
联系人: 李勇
电话: 0755-83655588
传真: 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4-8688
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54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30)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 19 号国际西岸商务大厦 703、705
法定代表人: 梁双凤
联系人: 梁双凤
电话: 0755-23073400
传真: 0755-23328531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3073400
网址: http://www.ecpefund.com/
(13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修辞
联系人: 孙雪
电话: 010-59013825
传真: 010-59013707
客户服务电话: 010-59013825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13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 13816092323
网址: http://www.cwmc.cn/
(133)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701 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88 号浦发银行大厦 706
法定代表人: 任淑桢
联系人: 任淑桢
电话: 0532-66728591
传真: 0532-667285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0-6863
网址: www.hongtaiwealth.com
(134)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兵
联系人: 赵森
电话: 010-59539864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400-8888-160
网址: http://www.cifc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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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35)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B、C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 彭文德
联系人: 刘芸
电话: 023-89769637
传真: 023-8676962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7-780
网址: www.cfc108.com
(13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韩钰
电话: 010-60833754
传真: 010-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37)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25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258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国华
联系人: 杨彩格
电话: 0551-62865999
传真: 0551-628658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707
网址: www.hsqh.net
(138)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太康
联系人: 李天雨
电话: 021-68757102
传真: 021-687571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网址: www.qh168.com.cn
(139)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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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联系人: 孙朝旺
电话: 025-52278870
传真: 025-5231306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1288
网址: www.ftol.com.cn
(140)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沈众辉
联系人: 马科
电话: 0731-84409000
传真: 0731-844090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36-5058
网址: www.dayouf.com
(14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14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4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14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0 楼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14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
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1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1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邓颜
电话: 010-66568292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14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4008888001
传真: 021-63602722
58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14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李玉婷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5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 谢高得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95562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15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15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s.com.cn
(15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59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联系人: 张煜
电话: 023-63786633
传真: 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http://www.swsc.com.cn
(15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联系人: 钟康莺
电话: 021-68634518-8503
传真: 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551
网址: http://www.xcsc.com/
(15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 020-38286686
传真: 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http://www.wlzq.cn
(15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蔡
电话: 0551-2272101
传真: 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热线 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 9688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15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胡天彤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15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周易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5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http://www.i618.com.cn/
(16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iticssd.com
(16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徐勇力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http://www.dxzq.net
(16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翠园路 18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61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jq.com.cn
(16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尹旭航
电话: 010-63081493
传真: 010-63081344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6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胡月茹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http://www.dfzq.com.cn
(16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6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6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62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68)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http://www.gzs.com.cn
(16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联系人: 安岩岩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网址: http://www.nesc.cn
(170)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联系人: 潘月
电话: 025-52310569
传真: 025-5231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5888
网址: http://www.njzq.com.cn
(17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联系人: 张瑾
电话: 021-53519888
传真: 021-636088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172)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 010-83561000
传真: 010-835610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95399
网址: http://www.xsdzq.cn
(17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 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 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17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室
法定代表人: 范炎
联系人: 沈刚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全国),0510-82588168(无锡)
网址: http://www.glsc.com.cn
(17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联系人: 张智
电话: 021-64718888
传真: 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网址: http://www.stocke.com.cn/
(17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172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8888/95511
64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17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17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179)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联系人: 郭磊
电话: 0731-84403319
传真: 0731-84403439
客户服务电话: 0731-84403360
网址: http://www.cfzq.com/
(180)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李荣
电话: 0769-22116572
传真: 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 95328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181)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联系人: 程月艳
65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 http://www.ccnew.com/
(18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18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王炜哲
电话: 021-68604866
传真: 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021-61195566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18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张同亮
电话: 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 http://www.cnht.com.cn/
(18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马跃进
联系人: 汪代强
电话: 0791-6285337
传真: 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22111
网址: http://www.gsstock.com/
(18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66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炯阳
联系人: 张曼
电话: 010-68716150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8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18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18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81283938
传真: 0531-688893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8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 姜昧军
联系人: 袁媛
电话: 0755-83199511
传真: 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199599/4008323000
网址: http://www.csco.com.cn/
(19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吴军
电话: 0755-23838751
传真: 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67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网址: 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19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联系人: 余雅娜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http://www.avicsec.com/
(192)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法定代表人: 薛荣年
联系人: 耿贵波
电话: 0755-82707855
传真: 0755-23613751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1883888 全国统一电话委托号码 4008802888
网址: http://www.chinalions.com/
(19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方加春
联系人: 罗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http://www.tebon.com.cn
(19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楼
办公地址: 西安市西五路海惠大厦 4 层 422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联系人: 冯萍
电话: 029-87406488
传真: 029-8740638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网址: http://www.westsecu.com/
(19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宗悦
68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 http://www.hfzq.com.cn
(19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 0931-8888088
传真: 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 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19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联系人: 王雪筠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 http://www.cicc.com.cn/
(19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602 室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联系人: 董卿
电话: 0571-87822359
传真: 0571-87925100
客户服务电话: 96336(上海地区 962336)
网址: http://www.ctsec.com
(19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海平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21-38784818
传真: 021-38784818-8508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818-8508
网址: www.shhxzq.com
(200)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01 单元
69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7-49 楼
法定代表人: 张永衡
联系人: 赖君伟
电话: 0755-23902400
传真: 0755-825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40028
网址: http://www.wkzq.com.cn
(20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64316642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20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联系人: 牟冲
电话: 010-5832 8112
传真: 010-5832 874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http://www.ubssecurities.com
(20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
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http://www.china-invs.cn/
(20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 黄扬录
联系人: 罗艺琳
电话: 0755-8257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
70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网址: http://www.zszq.com.cn
(205)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立农村镇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立农村镇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陈韦杉
电话: +86 10 83991888
传真: +86 10 8808663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6919911
网址: http://www.grzq.com/
(20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徐刚
联系人: 陈思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 021-336067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lxzq.com.cn
(20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背北
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208)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 1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曲国辉
联系人: 刘中华
电话: 010-63889326
传真: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20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71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95310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21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13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联系人: 李微
电话: 010-59355941
传真: 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618
网址: http://www.e5618.com
(21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21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
联系人: 邹燕玲
电话: 0592-5161816
传真: 0592-2079228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http://www.xmzq.cn
(21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3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 钱华
联系人: 戴莉丽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72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21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 吴骏
联系人: 吴尔晖
电话: 0755-83007159
传真: 0755-830070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88-688
网址: http://www.ydsc.com.cn
(215)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至 26 层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至 26 层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联系人: 刘亚静
电话: 0311-66006393
传真: 0311-660062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8888
网址: http://www.S10000.com
(21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岑妹妹
电话: 027-876170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95391
网址: http://www.tfzq.com/
(21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期货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联系人: 谢立军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 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http://www.daton.com.cn
(218)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 吴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20 0620
网址: www.sczq.com.cn
(219)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73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 陈征
电话: 0871-68885858
传真: 0871-688981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5-0999
网址: http://www.tpyzq.com/
(220)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 沙常明
联系人: 丁倩云
电话: 010-56177851
传真: 0755-82075835
客户服务电话: 010-56177851
网址: http://www.lczq.com/
(221)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子能
联系人: 董培姗
电话: 0595-22551071
传真: 0595-225052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222)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 14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 14 号
法定代表人: 谭运财
联系人: 鄢露林
电话: 0838-6821177
传真: 0838-2371812
客户服务电话: 0838-96836
网址: www.dyccb.com
(22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43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436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辉
联系人: 闫勇
电话: 0451-85706107
传真: 0451-857061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58888
74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网址: www.lj-bank.com
(224)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 76 号
办公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 7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能
联系人: 周佩玲
电话: 0773-3810130
传真: 0773-38516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299
网址: www.guilinbank.com.cn
(225)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玉芝
联系人: 王方震
电话: 0534-2297326
传真: 0534-22973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4-96588
网址: www.dzbchina.com
(226)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 窦荣兴
联系人: 牛映雪
电话: 0371-85517710
传真: 0371-85519869
客户服务电话: 95186
网址: www.zybank.com.cn
(227)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 86 号汉街总部国际 8 栋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 86 号汉街总部国际 8 栋
法定代表人: 陈大林
联系人: 李昕雅
电话: 027-87139129
传真: 027-87135931
客户服务电话: (湖北)96599(全国)400-85-96599
网址: http://www.hubeibank.cn
(五)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75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林佳璐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佳璐、张振波
六. 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
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 A 级和 B 级两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的限制如下:
表1: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A级基金份额 B级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1%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500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1000元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自2014年7月9日起本基金A类份额
不对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账户
最低持有份额进行限制,各销售机
构可以根据业务情况规定本基金
500万份(按基金
账户统计)
76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A类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最
低持有份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
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相关业务时,
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目前
通过直销机构购买的,首次购买基
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
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
(二)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
1、份额升降级适用投资者在同时销售本基金A级和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的交易账
户下持有的基金份额,即在计算持有人各交易账户持有的份额总数以确定是否符合升降
级标准时,仅统计投资者在此类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下的份额,份额升降级仅针对投资
者此类交易账户下的份额。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A级与B级基金份额合计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相关交易账户(指同时销售本基金A类和B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下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若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基金账户内A级与B级基金份额合计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基金
份额持有人相关交易账户(指同时销售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
下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
3、投资者需注意,若销售机构仅销售A级或B级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在该机构内的基
金份额不参与升降级的判断和处理。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业务规则确认的基
金份额类别为准。
2、本基金A级、B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等交易申请时,应
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赎回等交易申请确认失败的后
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在某一开放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
则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转换转出及转托管等申请确认失败。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
77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各类别的费率水平、数额限制、相关规则和各类基金份额
的具体销售机构,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中披露。”
七.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第 134 号《关于同意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
批复》核准募集发售。募集期从 2003 年 12 月 16 日至 2004 年 1 月 14 日止,共募集
6,284,562,041.32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72,988 户。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正式生效。
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和转换
(一)投资者范围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二)申购、赎回和转换场所
投资人可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额,也可通过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直销及代销机构的名称\住所请见本招募说明书。
(三)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可于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78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 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交易日的 15:00 以前,15:00 以后提交的
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申请处理。
(四)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原则
1. 采用“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转换基金的份额价格以一元人民币为基准
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和转换”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和转换以份额申
请;
3. 当日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其未结转收益将被一并赎回;
5.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其持有的 B 级基金份额,导致基金账户剩余份额(含
未结转收益)低于基金账户最低持有限制时,剩余份额将被降级处理;当基金份
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其持有的 A 级基金份额,导致交易账户剩余份额(含未结转收
益)低于交易账户最低持有限额时,剩余份额将被一并赎回;
6. 当投资者的未结转收益为负时,若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交易账户
剩余份额须弥补未结转的负收益,否则登记机构可对赎回份额进行部分确认以弥
补届时的负收益。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述原
则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新规则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79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 A 级基金份额:自 2014 年 7 月 9 日起本基金 A 类份额不对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交
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进行限制,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业务情况规定本基金 A 类份
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份额
的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目前通过直销机构购买的,首次购
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0 元;
2. B 级基金份额: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500 万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
额限制。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 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
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款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
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2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T 日的基金收益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不迟于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
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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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七)申购、赎回和转换的费用
本基金 A 级份额和 B 级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
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
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例: 某投资者用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则可得到 50000/1.00=50000 份基金单位。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面值,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赎回金额 =基金单位面值×赎回份额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单位,则其可得到赎回金额 10000×1.00=
10000 元。
3.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投资者在 T+2 日
(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
投资者扣除权益。
(九)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
1. 暂停申购的情形和处理
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不可抗力;
(2)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
暂停基金申购,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清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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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2. 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处理
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按时支付。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
暂停基金赎回,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解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十)巨额赎回的处理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1) 全额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全部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份额收益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收益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 暂停赎回
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
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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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十一) 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
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二)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在规定
期限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1.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日,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收益。
2.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收益。
3.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刊登暂停公
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
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收益。
(十三) 基金转换
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
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
持有人承担。
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
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
它基金,非 QDII 基金不能与 QDII 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
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④本基金收益结转份额可在 T+2 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
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
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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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
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5)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
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
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
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
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继承是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
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
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
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保持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投资基准的回报。
(二)投资方向
1. 到期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A 级企业债等短期债券;
2. 债券回购;
3. 同业存款;
4. 证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基金投资的商业票据及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
具。
(三)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成立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业绩比较基准是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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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短期利率的变动和市场格局的变化,积极主动地在债券资产和回购资产
之间进行动态地资产配置。
通过对中长期回购利率波动规律的把握对回购资产进行时间方向上的动态配置策略。
同时根据回购利差进行回购品种的配置比例调整。同时,把握大盘新股发行、季节因素、
日历效应等,捕捉回购利率的高点。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出现的跨市场套利机会,
进行跨市场套利。对于跨期限套利,进行严格的实证检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操
作。在短期债券的个券选择上利用收益率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以及含权债券价值
变动策略选择收益高或价值低估的短期债券,进行投资决策。
为控制风险、保证流动性,根据持有人的平均持有期限确定组合的平均持有期限。
组合久期控制在 180 天以内,并通过控制同业存款的比例、保留充足的可变现资产和平
均安排回购到期期限,保证基金的高流动性。
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如下:
投资品种 计划配置比例
短期债券 20%-95%
债券回购 0%-75%
同业存款/现金 5%-80%
注:市场利率低于同业存款利率时,本基金可将除国债头寸以外的资金全部存放同

1. 投资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微观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2. 投资决策机制
(1)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2)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原则;审定基金季度资产
配置和调整计划;审定基金季度投资检讨报告;决定基金禁止的投资事项等。
(3) 基金经理-负责资产配置、个债配置、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3. 投资决策程序
(1) 由基金经理或者组合经理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进行考察,进行经济与政策研究;
(2) 数量化投资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投资
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并提供分析报告;市场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
分析报告,供基金经理决策参考;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资产配置政策的设计;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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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告对资产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
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4) 结合投资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建议,基金经理或者组合经理根据市场状况
进行投资组合方案设计;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
制定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债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
理;
(5) 进行投资组合的敏感性分析;
(6) 对投资方案进行合约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满足基金合同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的
规定;
(7) 基金经理或者组合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实施,设定或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单个
券种投资比例,交易指令传达到中央交易员;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
交易策略,通过交易系统执行投资组合的买卖。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到基金经理。
4. 投资组合评价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议;风
险管理小组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监察部对投资组合的执行过
程进行实时风险监控;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五)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
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5 年 3 月
25 日颁布的证监基金字[2005]41 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3) 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20%;
(4) 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
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 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6) 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97 天;
(7) 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 可投资于信用等级为 AAA 级商业银行次级债,但该次级债的剩余期限应当在
397 天内,且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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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9) 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
2. 禁止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投资于其他基金;
(2) 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 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 将基金资产用于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 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 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 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0)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务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不谋求对所投资企业的控制或者进行管理;
依照《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行使债权人的有关权利。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收益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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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472,130,378.75 17.95
其中:债券 3,472,130,378.75 17.95
资产支持证券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35,485,703.29 35.3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870,809,056.56 45.85
4 其他资产 168,694,351.14 0.87
5 合计 19,347,119,489.74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35
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
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88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53.1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2 30 天(含)—60 天 31.2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3 60 天(含)—90 天 11.8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4 90 天(含)—120 天 2.3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5 120 天(含)—397 天(含) 0.7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合计 99.31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 240 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98,818,184.83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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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央行票据 - -3 金融债券 589,703,855.04 3.0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89,703,855.04 3.05
4 企业债券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6 中期票据 - -7 同业存单 2,483,608,338.88 12.86
8 其他 - -9 合计 3,472,130,378.75 17.9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713126 17 浙商银行 CD126 5,000,000 497,536,239.44 2.58
2 111716283 17 上海银行 CD283 4,000,000 399,381,466.91 2.07
3 170401 17 农发 01 3,200,000 319,983,424.91 1.66
4 111786473 17 杭州银行 CD203 3,000,000 299,442,909.20 1.55
5 111789398 17 富滇银行 CD275 3,000,000 297,883,847.05 1.54
6 020205 17 贴债 49 2,700,000 269,483,811.54 1.40
7 170408 17 农发 08 2,000,000 199,938,411.70 1.04
8 111782367
17 四川天府银行
CD135
2,000,000 199,090,017.73 1.03
9 111783816 17 九江银行 CD128 2,000,000 198,504,539.51 1.03
10 111783823
17 广东南海农商行
CD057
2,000,000 198,498,323.52 1.03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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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6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09%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5%。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
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利息 77,428,376.60
4 应收申购款 91,220,974.54
5 其他应收款 45,000.00
6 待摊费用 -7 其他 -8 合计 168,694,351.14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1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博时现金收益货币 A:
期 间
①基金收益

②基金收益
率标准差
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④业绩比
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

①-③ ②-④
2004.1.16-2004.12.31 2.2053% 0.0014% 1.5568% 0.0002% 0.6485% 0.0012%
2005.1.1-2005.12.31 2.4124% 0.0038% 1.8000% 0.0000% 0.6124% 0.0038%
2006.1.1-2006.12.31 1.9918% 0.0022% 1.8799% 0.0003% 0.1119% 0.0019%
2007.1.1-2007.12.31 2.9637% 0.0036% 2.7850% 0.0019% 0.1787% 0.0017%
2008.1.1-2008.12.31 4.2949% 0.0110% 3.7617% 0.0012% 0.5332% 0.0098%
2009.1.1-2009.12.31 1.6750% 0.0054% 1.2998% 0.0026% 0.3752% 0.0028%
2010.1.1-2010.12.31 2.1389% 0.0090% 0.3650% 0.0000% 1.7739% 0.0090%
2011.1.1-2011.12.31 3.9174% 0.0035% 0.4762% 0.0001% 3.4412% 0.0034%
2012.1.1-2012.12.31 4.4004% 0.0052% 0.4246% 0.0002% 3.9758% 0.0050%
2013.1.1-2013.12.31 4.0138% 0.0028% 0.3549% 0.0000% 3.6589% 0.0028%
2014.1.1-2014.12.31 4.7308% 0.0033% 0.3549% 0.0000% 4.3759% 0.0033%
2015.1.1-2015.12.31 3.5234% 0.0035% 0.3549% 0.0000% 3.1685% 0.0035%
2016.1.1-2016.12.31 2.4958% 0.0014% 0.3558% 0.0000% 2.1400% 0.0014%
2017.1.1-2017.12.31 3.3628% 0.0016% 0.3549% 0.0000% 3.0079% 0.0016%
2004.1.16-2017.12.31 54.3520% 0.0056% 16.1261% 0.0030% 38.2259% 0.0026%
博时现金收益货币 B:
期 间
①基金收益

②基金收益
率标准差
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④业绩比
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

①-③ ②-④
2014.6.4-2014.12.31 2.6526% 0.0038% 0.2051% 0.0000% 2.4475% 0.0038%
2015.1.1-2015.12.31 3.7727% 0.0035% 0.3549% 0.0000% 3.4178% 0.0035%
2016.1.1-2016.12.31 2.7421% 0.0014% 0.3558% 0.0000% 2.3863% 0.0014%
2017.1.1-2017.12.31 3.6116% 0.0016% 0.3549% 0.0000% 3.2567% 0.0016%
2014.6.4-2017.12.31 13.3992% 0.0031% 1.2707% 0.0000% 12.1285% 0.0031%
重要说明:本基金采取的收益分配方式是采用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净收益(或净损失)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参
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并定期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结转,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结转
92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按月结转的方式。不论何种支付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
益分配。
十二.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财产的构成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债券利息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
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开设的证券账户、以基金名义开
立的银行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服务代理人、登记机构自有资产
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1.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不得将本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本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和收益,归入本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
行清算的,本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 非因本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本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十三.基金资产计价
(一) 基金资产计价的目的
基金资产的计价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依据经基金资产计价后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出基金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
终保持 1.00 元。
(二) 计价日
基金成立后,每日对基金资产进行计价。
(三) 计价对象
基金依法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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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四) 计价方法
1、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的债券和票据按摊余
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计价方法:
(1)基金持有的债券、票据采用溢折价摊销后的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计提应收利
息。
(2)债券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协议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 由于按摊余成本法计价可能会出现被计价对象的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和摊余成
本之间的偏离,为消除或减少因基金份额净值的背离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稀释或
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定期计算投资组合摊余
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之间的偏离程度,并定期测试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
确定方法的有效性。当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偏离达 0.25%时,
基金管理人上报证监会;偏离达到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公告并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按照其它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
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计价。即使
存在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 1—4 规定的方法为基金资产进行了计价,仍应被
认为采用了适当的计价方法。
4.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计价。
(五) 计价程序
基金的日常计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计价后将计价结果以书面形式
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时间与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计价复核与基金会计
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 暂停公告基金收益的情形
(1)基金投资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停市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
值时。
(七) 基金收益计算错误的确认及处理方式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收益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上报证监会,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94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但计算过程有误导致基
金收益计算错误,从而给基金或基金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共
同承担赔偿;
(4)基金管理人具有向当事人追偿不当利得的权利。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八)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按上述计价方法进行计价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资产净值错
误处理;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战争、火灾、地震、
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计价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
成的影响。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一) 基金收益的构成
1. 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
2. 银行存款利息;
3. 买卖证券差价;
4.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5. 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二) 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
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 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采用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
净收益(或净损失)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并定期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结转,
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结转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按月结转的方式。不论何种支付
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2.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在收益结转日,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
正,则为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负,则
不对基本余额进行减少的处理,负数部分依旧体现为未结转收益,直至累计未结
转收益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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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如因其他事项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体现其持有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于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当日统一为所有渠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转相应
的基金份额。
(四)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1. 本基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
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
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收益公
告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
2. 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期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10000;


n
w
w w
S r
1
) / (
其中,r1 为期间首日基金净收益,S1 为期间首日基金份额总额,rw 为第 w 日基金
净收益,Sw 为第 w 日基金份额总额,rn 为期间最后一日基金净收益,Sn 为期间最后一
日基金份额总额。
按日结转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1}×100%
7
365
7
1
)]
10000
1 ( [?


i
i
R
其中,R
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应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7 日年化收益率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3 位。
3.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上一日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
4. 本基金对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合
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
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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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不高于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
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
2、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
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
有人承担。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01%。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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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
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 其他费用
1、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
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可以协商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
服务费,前述费率下调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
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3、基金费用种类的调整
本基金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加其他种类的基金费用。
如本基金仅对新发行的基金单位适用新的基金费用种类,不涉及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
要求,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 基金会计政策
1.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
如下原则:如果基金成立少于 3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2.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3.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4. 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5.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6.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
方式确认;
7. 基金的会计责任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委托基金托管人或者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基金会计,但担任基金会计责任人的会计
师事务所不能同时从事本基金的审计业务。
(二) 基金审计
1.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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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2.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须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
(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在 5 个
工作日内公告。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基
金的信息披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进行公告。
(一)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
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基金合同编制并公告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三)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四)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基金收益公告
1. 基金年度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90 日内公告。
2. 基金中期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
3. 基金季度报告每季度一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公告。
4.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
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
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5.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
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
日收益率(%)等信息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将
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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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0. 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 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公共媒体中出现或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收益产生误导
性影响或引起较大的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其摘要、基金收益公告和基金投
资组合公告等文本文档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代理人的办公场所,投
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
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
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www.bosera.com)的网站查阅和下载上述文件。
100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十八.风险揭示
相比其它基金产品,虽然本基金风险较低,但投资人仍有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包
括: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 信用风险
金融债和企业债的发行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和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
交割责任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本基金的信用风险。
(2) 利率风险
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整和市场利率的波动构成本基金的利率风险。由于利率波动,
基金投资人会面临投资现金收益基金的收益率没有存款利率高的风险。
(3) 再投资风险
债券偿付本息后以及回购到期后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
益率低于原来利率,由此本基金面临再投资风险。
(4) 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中国今后出现物价水平持续上涨,通货膨胀率提高,现金收益基金的投资
价值会因此降低。
(5) 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发生不利于基金投资人的变化,构成本基金的政策风险。另外,如果
国家对同业存款利率下调,会使基金的现金投资收益减少,也是本基金的政策
风险。
(6) 策略风险
本基金投资策略不同于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对流动性要求较高,这种确保高流
动性的投资策略有可能造成投资收益的减少。
2、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人为因素、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
公司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1)决策风险: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中,
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操作风险: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因
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3)技术风险: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
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4、其他风险
101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随着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的新投资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如果投资于这些工具,基金
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2)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4)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5)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
来风险;
(7) 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3.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而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4. 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况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情况。
(二)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 自基金合同终止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必须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 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律师事务所、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应在基金合同终止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本方参加清算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函告其他各方。基金清算小
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资产后,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 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清算公告;
2. 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资产;
3. 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 对基金资产进行估价;
5. 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
6. 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7. 以自身名义参加与基金有关的民事诉讼;
8. 公布基金清算结果公告;
9. 进行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四) 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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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
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五) 基金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资产按前款 1-4 项规定依顺序清偿,在上一顺序权利人未得以清偿前,不分配
给下一顺序权利人。
(六) 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清算公告于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告;清算过程中的
有关重大事项将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公告由基金清算小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公告。
(七) 基金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 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依法并依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资产;
(2)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及其他约定和法定的收入;
(3)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致使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产生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必要时应采取
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销售基金单位;
(5) 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7) 担任登记机构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登记机构或更换登记机构;
(8) 委托和更换销售服务代理人,并对其销售服务代理行为进行监督;
(9)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决定暂停受理基金单位的申购、暂停
受理基金单位的赎回;
(10) 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12) 组建或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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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和分配;
(13)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 遵守基金合同,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依法管理并运用基金的全部资产;
(2)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3)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登记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办理该业务;
(4)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业务或委托其他机
构代理该项业务;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所管理
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确保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在资产运
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6) 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转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资产;
(7) 接受基金托管人的依法监督;
(8) 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收益;
(9) 依法履行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0)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
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1)按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2)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4)按有关规定制作相关账册,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 15 年以上;
(15)依照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发出;并保证投资人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
料的复印件;
(17)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加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9)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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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 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 获取基金托管费;
(3) 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 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
益;
(5)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6)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 遵守基金契约;
(2)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依法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3)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从事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4) 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基金,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开设证券账户、以基金名
义开立银行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严格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认真办理基金投资
的证券的清算交割及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5) 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
(6) 计算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净值或基金单位收益及相应的收益率;
(7) 按有关规定制作相关账册,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 15 年以上;
(8)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
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9) 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契约另有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转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10)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11)建立并保存基金持有人名册;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契约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
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3)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契约等
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4)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处理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
务的方法符合基金契约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5)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契约等有关法律文件
105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的规定;
(16)在基金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
否严格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契约规定的行为,还应
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将基金持有人的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支付到
专用账户;
(18)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人民银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 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提议召开或自行召开及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
金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取得基金收益;
(3) 监督基金运作情况;
(4) 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查询或者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和基金财务状况资
料;
(5) 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申购、赎回或转让基金单位;
(6) 参与基金清算后剩余资产的分配;
(7) 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履行基金契约规定的义务;
(8) 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的过错导致利
益受到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9) 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 遵守基金合同;
(2) 按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3) 在持有的基金单位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 返还持有基金过程中获得的不当得利;
(6) 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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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的授权代表共同组成。
2. 召开事由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持有 10%以上
(含 10%)基金单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修改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终止基金合同;
(3)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4)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5) 提高基金管理费或托管费的收费比例。但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
(6) 与其他基金合并;
(7) 转换基金类型;
(8)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召集方式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在其发出或收到基金合同第五(二)条所述
提议之日起 60 日内召集,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
(2) 如基金管理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未行使召集权,基金托管人有权在前款规定期
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
(3)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召集权,提议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在前款所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予以配合。如果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本款规定期限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视为
其已经撤销了召开该大会的提议。
4. 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最迟应于会议召开前 20 日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知方式可以为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和召集人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 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 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4)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 有效期
限等)、送达的期限、地点;
(5) 投票表决截止时间(一般适用通讯开会情况);
(6) 会务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7)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8)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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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5. 召开方式
(1) 会议方式
a.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b.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
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c.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d.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
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a. 现场开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i. 到会的人数不少于 10 人;
ii. 亲自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不少
于 50 人;
iii. 会议召开时间后 30 分钟内,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单位的统计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低于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25%;
iv.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
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
单位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未能达到上述条件,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也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i. 到会人数不少于 7 人,其中持有 50 万份以下基金单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代理人不少于 3 人;
ii. 会议召开时间后 30 分钟内,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单位的统计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低于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30%;
iii.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及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基金合同的规定。
未能满足上述(a)的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
(至少应在 15 个工作日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
登记日不变。重新以现场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i. 到会人数不少于 5 人;
ii.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单位的
凭证及授权委托书均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iii. 会议召开时间后 30 分钟内,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单位的统计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低于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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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b. 通讯方式开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i.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
于 50 人,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 25%以上(含 25%)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在表决截止日前(含当日)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以收到书面表决材料
的日期为准)。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 50 人,而其所出具有效书面意见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30%。对于通讯开会方式的表决,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
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
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代理人在通讯方式开会中进行
表决时,应向召集人同时提交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具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ii. 参加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
明、委托人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并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与基金
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iii. 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
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iv. 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表决截止日前(含当日)未达到上述要求,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
间(至少应在 15 个工作日后),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
日不变。重新以通讯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i.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
于 25 人,并且所有出具有效书面意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20%;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 25 人,
并且所有出具有效书面意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
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25%;
ii.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及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基金合同的规定;
iii.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
性公告;
iv. 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v. 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 议事内容与程序
(1)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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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内容仅限于基金合同本条第(二)款所述事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
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最迟应当在
大会召开日前 15 日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临时提案应当最迟在大会召开日前 10 日公
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
改,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10 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
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10 日的间隔期。
(2) 议事程序
a. 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
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具有证券
从业律师资格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
位名称)等事项。
b. 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提前 2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决截止日期第二日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7. 表决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单位享有一票表决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
上(不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
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须经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不含 50%)的持有
人或代理人通过方可作出。涉及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终止等重大事
项以及有关重大事项的契约修改必须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方为有效。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 对于通讯开会方式的表决,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
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
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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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表决。
8. 计票
(1) 现场开会
a.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
名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人。
b.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结果。
c. 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
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代理人对大会
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
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2) 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
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9. 生效与公告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
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2)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0. 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基金合同当事
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 基金合同的效力
1. 基金契约经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基金契约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至该基金清算结果报中
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日。
2. 基金契约自生效之日对基金契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基金契约正本一式十份,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两份,其余
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各两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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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4. 基金契约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代理人和登
记机构办公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契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
契约正本为准。
(六) 基金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 存续期间内,基金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 人,或连续 60 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将宣布本基金终止;
2. 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3. 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无其
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
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6. 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销;
7. 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未能在 60 日内产生新的基金管理人;
8.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情形。
(七) 基金合同的终止日
基金终止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算。基金合同
于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清算结果并予以公告之日终止。
二十一.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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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a) 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
银发[1987]40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1.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资产的投资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资金划
拨、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基金管理人因
以上方面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失、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等,基金托管人应立
即以书面方式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
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3)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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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2.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是否执
行以下职能进行监督: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
资产、按时将赎回资金和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划入专用账户、对基金
资产实行分账管理、不擅自动用基金资产等。当基金托管人因上述过错导致基
金资产灭失、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要求基金
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
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3.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业务监督、核查中的配合、协助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
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
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
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资产保管
1. 基金资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 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所有或管理的其他资产。基金托
管人应当为基金设立独立账户,本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的其它资产或其它业
务以及其它基金的资产应当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3) 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
产。
2. 基金成立时募集资金的验证
基金募集期满,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验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资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义开立的银行账
户中,验资报告出具后,基金成立。
若基金未达到规定的募集额度则基金不能成立。在此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3. 投资人申购资金和赎回资金的收付管理
基金托管人负责及时查收申购资金是否到达基金账户,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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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核实资金划拨情况;对于赎回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登记机
构发送的完整的清算数据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后及时进行支付。
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的,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
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期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在延期支付时间内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
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支付。
4.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2)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
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须通过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账
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5.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以托管
人和基金联名形式代理基金开立证券账户。以托管人自身名义为所有托管的基金开立清
算备付金账户。由托管人为所托管的各个基金分别进行二级清算,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
基金二级清算账户资金余额对账单。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运用,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
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基金托管人还可根据有关规定开立其他投资
品种的账户。
6. 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义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或其他有权办理存管业务的机构的保管库中;保管凭证由
基金托管人保存。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
7. 和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合同原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保管期限 15 年以上。
(四)基金资产计价、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基金资产计价
(1) 计价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债券等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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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2) 计价方法
a.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的债券和
票据按摊余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持有的债券、票据采用溢折价摊销后的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计提应收利息;
c. 债券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协议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d. 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e. 由于按摊余成本法计价可能会出现被计价对象的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和摊余成
本之间的偏离,为消除或减少因基金份额净值的背离导致基金持有人权益的稀释或
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定期计算投资组合
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之间的偏离程度,并定期测试其他可参考公允
价值指标确定方法的有效性。当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
生偏离达到 0.25%时,基金管理人上报证监会;偏离达到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
公告并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按照其它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
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f. 如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
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计价。即使存在上述情
况,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1)—(5)规定的方法为基金资产进行了计价,仍应
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计价方法;
g.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计价。
(3) 计价程序
基金的日常计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计价后将计价结果以书面形式
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时间与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计价复核与基金会计
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4) 暂停公告基金收益的情形
a. 基金投资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停市时;
b.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5) 基金收益的确认及错误的处理方式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a. 基金收益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步扩大;
b.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上报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c.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但计算过程有误导致基金收
益计算错误,从而给基金或基金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共
同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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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d. 基金管理人具有向当事人追偿不当利得的权利。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6)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按上述计价方法进行计价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资产净值错
误处理;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战争、火灾、地震、
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计价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
成的影响。
2、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万份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2) 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计价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万份收益和七
日年化收益率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时间、程序
进行复核;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执行。
4、基金账册的建立和基金账册的定期核对
(1) 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会计核算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按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
理原则,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用于对基金会计的复核。双方应
指定经办基金的财务会计人员负责编制、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双方管理或托管的不同
基金的会计账册,应完全分开,分别编制和保管。
(2) 凭证保管及核对
证券交易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别保管并据此建账。
基金管理人按日编制基金估值表,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从而核对证券交易账目。
基金托管人办理基金的资金收付、证券实物出入库所获得的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原件并记账,每月附指令回执和单据复印件交基金管理人核实。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账册每月核对一次。经对账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
符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持双方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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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5、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
于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在截止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公告;招
募说明书在本基金成立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 45 日内公告。中期报告在基金
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 60 日内公告;年度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报告内容截止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编制,对报表加盖
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 2 个工作日
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中期报告内容截止日
后 30 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20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内容截
止日后 50 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
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
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
方各留存一份。
基金托管人在对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若因特殊原因上述报告的制作和复核需提前完成时,托管人应予以配合。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登记机构负责编制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六)争议的解决
1.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2.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
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部分外,本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七)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
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2.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 基金或《基金合同》终止;
(2) 因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其他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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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3) 因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其他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 发生《基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如下服务,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
一、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1、正常开放期, 每次交易结束后,投资者可在 T+2个工作日后通过销售机构的
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确认单,或在 T+1个工作日后通 过博时一线通电话、博时快
e通网上服务手段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不向投资者寄送交易确认单。
2、每季度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本季度有交易的投资者寄送 纸
质对账单;每年度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所有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寄送 纸质 对账单。
3、每月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所有订阅电子邮件对账单的投资者发送电子邮件
对账单。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ht t p: / / www. boser a. com)“博时快 e通”系
统网上自助订阅;或发送 “订阅电子对账单 ”邮件到客服邮箱
ser vi ce@boser a. com;也可直接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订阅。
二、网上理财服务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自助开户交易: 投资者 使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
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
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的借记卡或 招商银行 i 理财账户、汇付天下天 天盈账户、
支付宝 理财 专户均 可以 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上自助开户并进行网上交易。
2、查询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 网站查询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交
易记录等信息,同时可以修改基金账户信息等基本资料。
3、信息咨询服务: 投资者可 以利用 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
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4、在线客服: 投资者 可以点击 基金管理人 网站首页 “在线客服 ”,与客服代表进
行在线咨询互动。也可以 在“您问我答 ”栏目中,直接提出有关本基金的问题和建
议。
三、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向订制短信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应短信服务。
四、电子邮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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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投诉受理、 基金份额净值
等服务。
五、手机理财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博时移动版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m. boser a. com)、
手机基金交易系统( wap. boser a. com)和博时 App版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享受基金
理财所需的基金交易、理财查询、账户管理、信息服务等功能。
六、信息订阅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 网站 博时快 e通、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
基金管理人 将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七、电话理财服务
投资者拨打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 话费) 可享有 投资理财交易的一
站式 综合服务:
1、自助 语音服务: 基金管理人自助语音 系统提供 7×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投
资者可以自助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净值等信息,也可以进行直销交易、密
码修改、传真索取等操作。
2、电话交易服务:本公司 直销投资者可 通过博时一线通电话交易平台 在线办
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变更分红方式、撤单等直销交易业务,其中已开
通协议支付账户的投资者还可以在线完成认 / 申购款项的自动划付 。
3、人工电话服务: 投资者 可以获得 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资料修改、投诉受理 、
信息订制、电话交易人工服务、账户诊断 等服务 。
4、电话留言服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者可进行电话留言。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网址: www. boser a. com
电子信箱: ser vi ce@boser a. com
二十三.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一)、 2018 年 01 月 05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 A 类份额恢复浙商银行申购、定投及转入业务的公
告》;
(二)、 2017 年 12 月 26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额度的公告》;
(三)、 2017 年 12 月 13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收益新增广发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四)、 2017 年 12 月 12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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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 2017 年 12 月 08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收益 B 类新增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六)、 2017 年 12 月 06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04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七)、 2017 年 11 月 24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
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7 年 11 月 21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
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九)、 2017 年 11 月 20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
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 2017 年 11 月 16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
告》;
(十一)、 2017 年 11 月 14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暂停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十二)、 2017 年 11 月 01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 2017 年 10 月 27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十四)、 2017 年 10 月 26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 2017 年 09 月 27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 2017 年 09 月 25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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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七)、 2017 年 09 月 22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八)、 2017 年 09 月 01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九)、 2017 年 08 月 31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二十)、 2017 年 08 月 30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摘要)》;
(二十一)、 2017 年 08 月 24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公告了《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十二)、 2017 年 07 月 26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三)、 2017 年 07 月 22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网上交易机构投资者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
回业务的公告》;
(二十四)、 2017 年 07 月 19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公告了《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
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复制
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监会批准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一)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二)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三)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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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四)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
见书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 日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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