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633
日增长率:0.05% 累计净值:0.723
注:年化业绩基准,表示产品可能达到的最高年化收益率,不构成最低收益保证,也不代表一定盈利。
项目 | 内容 |
业绩基准 | |
投资范围 | 本计划投资范围为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金融产品: (1)固定收益类资产: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国债和央行票据、金融债(含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期限在7天以上(不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基金(含创新型分级债券基金)等。 (2)现金类资产:包括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国债和央行票据、期限在7天以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和现金。 本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或增发新股。 资产组合比例 (1)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95%; (2)现金类资产在开放日不低于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 管理人应当在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使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规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投资对象合并、集合计划规模变动等外部因素致使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如遇相关证券不能交易的,上述时间期限自动顺延)。 |
投资策略 | 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1)平均久期配置 本集合计划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判断债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据此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进行调整,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2)期限机构配置 本集合计划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选择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配置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3)类属配置 本集合计划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利率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对国内、国外经济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运用数量方法对利率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深入分析利率品种的收益和风险,并据此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确定组合平均久期后,本集合计划对债券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组合的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3、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 本集合计划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品种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集合计划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分析方法对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溢价、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利差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集合计划运用行业研究方法和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信用品种,通过研究宏观经济走势和公司所在的行业状况,对行业景气程度进行分析和判断,选择未来景气程度较好的行业债券进行投资,同时运用公司债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有限,并且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较好品种进行配置。 4、债券基金投资策略 债券基金投资中主要考虑基金公司整体实力特别是固定收益的投研实力、债券基金自身特点是否与风险收益目标相匹配、基金经理是否自身具备优秀的投资管理能力、债券基金的组合状况。对于一级债券基金和二级债券基金分别考察,前者看重债券投资能力,后者除债券投资能力外,还要考察其股票投资能力。 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集合计划将在确定总体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型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和货币市场预期收益水平、银行存款的期限、债券逆回购的预期收益率来确定现金类资产的配置,并定期对现金类资产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产品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