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日增长率:0.00% 累计净值:1.0
注:年化业绩基准,表示产品可能达到的最高年化收益率,不构成最低收益保证,也不代表一定盈利。
项目 | 内容 |
业绩基准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将投资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管理的信托计划、银行存款。 本集合计划分期销售,每期独立运作,第一期投资标的为“长安信托·中山1号中铁物资应收账款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后每期信托计划的具体投资标的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投资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信托计划” 、银行存款。 |
产品特点 | 本集合计划属高风险产品,适合具备一定投资经验,投资周期较长的合格投资者。同时投资者参与本集合计划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